29歲女子因減重猝死醫師業務過失被起訴

 

 臺灣減肥名醫楊名權被控業務過失致死案,臺北地檢署21日上午偵結,查出替被害人張楊玉婷診療的醫師並不是楊名權,而是“楊氏診所”內的另一名醫師林紹安。檢方調查,林醫師明知病患屬於高血糖、高血脂的危險族群,未持續追蹤,即率予多種不同功能的藥物,導致被害人因中毒性休克死亡,將林紹安醫師與藥劑師楊華榮起訴。

  以“生理時鐘減肥法”聞名的“楊氏診所”創辦人楊名權,在本案中同樣被死者的雙親提控,但因病患張楊玉婷的死亡與楊名權無關,獲不起訴處分。

  對於張楊玉婷的減重猝死,林紹安辯稱,在他開立處方藥劑前,已對病患施作完備的體檢程式,自認病患的死亡與他開立的處方無關。

  不過,檢方調查,被害人2006年8月在診所的身體檢查結果,顯示她的血糖值、三酸甘油脂值均有過高的情形,但林紹安在後續的診療上,並未進一步檢查她的身體狀況,也未進行追蹤治療,而僅判斷是肥胖的正常現象。

  由於被害人的身體狀況,屬於心臟病的高危險群,初到診所時,經體檢診所已有知悉相關的危險因數,但林紹安疏于追蹤,且施以多種減重的處方藥物合併使用後,導致中樞神經興奮加乘的作用而不幸死亡。

  本案減肥猝死的張楊玉婷,是在2006年底暴斃,過世時正值花樣年華的29歲,原是音樂廳的企劃,她自認體重過重,慕名到楊氏診所減肥,經服用該診所的減肥藥後,短短四個月,體重從原來的80公斤,狂瘦25公斤,但也賠掉寶貴的生命。

  起訴指出,林紹安曾任長庚醫院醫師,專攻飲食減重醫療,知名度不輸楊名權,而在臺北市光復南路的“楊氏診所”林紹安則是受雇于楊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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