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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班服尺碼太離譜
韓先生到重慶南路某大型超市買了一條精茅裝178XL加松運動褲,結果回家一試短了六七公分,售貨員說可能是尺碼有偏差,最後給換了一條XXXXL尺碼的才合身。韓先生非常驚訝,他一直都穿175XL的號碼,團體服這次居然變成了XXXXL,他懷疑自己在這家超市買了地攤貨。
平常穿的尺碼咋不行了

11月2日上午,記者見到了韓先生和那條讓他很窩火的運動褲。韓先生今年快60歲了,穿了件厚風衣,175公分的身高,身材均勻。黑色的運動褲被韓先生抓在手中,露出的標籤上印著五個字母——XXXXL,韓先生很氣憤:團體服“這麼大的號,應該是200多斤的人穿的吧!”

韓先生很喜歡運動,這幾天驟然降溫,他決定買一條運動褲,11月1日上午,他來到重慶南路的某大型超市,“我買了兩套175XL的保暖內衣,和一條精茅裝178XL加松運動褲。”回到家後,韓先生先試穿了保暖內衣,發現尺碼剛剛好,試了運動褲後卻發現短了六七公分,“我當時就覺得納悶了,一直穿175XL號的衣服,怎麼這次差這麼大?”無奈之下,韓先生只好去換褲子。團體服他找到售貨員反映褲子不合身的問題,售貨員說可能是尺碼有偏差,就給他換了一條XXL,可是他一試,還是短了不少,售貨員只好又給他換了一條更大碼的,可還是不行。 “直到穿上現在這條XXXXL的,才剛剛合適。如果相差一個碼我還能理解,但是差的這麼大就有問題了。我找到一個商場的經理,讓他來處理,但是他卻不聽我的解釋,還說既然褲子已經給我換了,就沒問題了,給我兩元錢車費就讓我走。”

褲子標籤上留了手機號

沒有討到說法的韓先生拎著褲子回了家。路上他仔細地端詳著褲子的標籤,團體制服上面寫著廠商的聯繫方式,不過不是座機而是一個手機號,心裡直犯嘀咕的他又詢問了自己小區附近服裝店的店主,店主很肯定地說這是標準的地攤貨。韓先生一听就更火了,“這麼大的商場居然賣地攤貨,還給解決成這個樣子,我得討個說法!”
然後,李經理對韓先生的說法給予了回應:“昨天顧客來的時候,嘴裡有一些酒氣,可能是買到了不如意的褲子心裡很生氣,也不願意聽我們的解釋,只是一個勁問我們應該怎麼賠償他損失的時間和車費等等。我們當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將褲子給他調換了,直到他滿意為止,並且詢問了他乘坐的交通工具,同意給他報銷來回車費(公交車費),但他說不要。對於他提出的時間損失賠償,這個是很難界定的。昨晚,我詢問了部門員工,他們說這批褲子的供應商和採購下班了,今天下午會給我一個答复。”
2日中午,記者聯繫到了該超市的經理李先生,他肯定地說:班服“我保證我們這裡賣的不是地攤貨,而是正規的廠商供應的。能成為我們超市供應商的廠家,都是很有資質的。”

鬆緊褲沒有具體尺碼標準

2日下午,記者從該超市服務部門負責人張女士那裡得到了供應商給他們的答复。張女士說:班服“我諮詢了供應商,答复說鬆緊褲沒有具體型號,尺碼和身高之間的對應沒有國家統一標準,也沒有行業標準,只有正裝褲的尺碼有標準。各個廠家自己設置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像這款褲子,它的最小號就是XL碼而不是S碼。”

張女士還表示如果韓先生想要退掉褲子的話是完全可以的,合理的車費也是可以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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